这些人来之前就知道是要给世子爷做妾,今日见了世子爷若能得到这等人的垂怜,倒也值了,只可惜摊上了个善妒的世子妃。
都察觉到院子里的气氛不对,一个个也不敢停留。
等公主听说之后大怒:世子妃已经有了孕,还要霸着人不成?
没一会儿就见沈阔回来了,道:娘,您可别费心了,孩儿都这么大了,一些事情可以自己做主了。
沈阔以前就不拈花惹草。公主那会儿还觉得儿子自律,比那个当驸马爷的爹强,可是到了这把年纪还不着急,她就有些着急了!
大公主知道沈阔心高,寻常的人根本看不上道:那你喜欢啥样的。娘再给你找。
您可饶了儿子吧。
大公主道:是不是世子妃不让?
不是小将军的事儿,就是我不喜欢那些人。他从小在宫中长大,各种美人争宠之类的戏码见多了,只想在自己家里清净清净。
说什么开枝散叶,倒把人想的跟牲口似得。沈阔不愿意。
大公主平生最要强,唯一的软肋就是世子爷,瞧着儿子是真的不愿意,道:算了。你可真是我命中的天魔星。
沈阔说着:还是娘疼我。
你呀,知道就好,当年娘为了生你,受了多少罪。大公主说完话题一转道:罢了,知道你不爱听我唠叨这些。出去吧。缺什么少什么就跟娘说,万不可苛待了自己。
沈阔过的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日子了。大公主还总觉得自家儿子受了委屈似得。在这样疼爱之下,沈阔能长成如今这样也不容易。
兰亭去外头打探了一下,对苏暮谦道:世子爷已经把人给打发了。
苏暮谦道:那是他的事儿。
兰亭笑笑不说话。放眼整个京城,像世子爷这样家里没有姬妾的人少之又少。世子爷还是很在乎世子妃的。
他们旁人看的真切。
苏暮谦此刻坐在那边,发起呆来。兰亭是个很守规矩的仆人,知道世子妃不习惯一群人围在身边,悄悄的退出去了。
他就在门口要有什么事儿,叫他上前伺候也方便。
但苏暮谦一直没有叫他。一直到天都黑了。兰亭才进屋,瞧着苏小将军还坐在那边,小声道:世子妃,要传膳么?
他们这边的小厨房有很多大厨候着,随时就能弄出一桌席面来。
尤其是沈阔带回来做石头饼的兄弟,最近很得世子妃的喜欢,吃了好几顿也不腻。
其他的厨子会吊好素汤,用这个泡饼子,再弄几个清凉爽口的小菜,正好能开胃。
越是简单的菜色越是靠真功夫,沈府的这些厨子做的饭菜连苏暮谦这种不注重口腹之欲的人吃了都很喜欢。
苏暮谦道:不饿。他没什么胃口。
兰亭有些着急,毕竟苏暮谦肚子里还有小主子呢,道:您多少吃一点。
苏暮谦皱起了眉头。
兰亭顺着苏暮谦的眼神看过去,沈阔来了。
这些日子习惯了沈阔成日在这边,今日不在,苏暮谦不太高兴。
只是沈阔的脚步漂浮,看起来像是喝了酒。
沈阔随喝了许多,但还尚存一些理智,道:我跟朋友喝了一点。道:我上次去宫中讨了一些上好的桃花酿,你要是馋酒了可以少喝一点。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比其他时候更爱笑。
沈阔的模样本来就帅气迷人,笑起来整个屋子都映衬的明亮了一些。
苏暮谦没想到世子爷还惦记着给他讨酒喝,五味杂陈。沈阔出身显赫,好像是天生就会发光似得。
第12章京城
沈阔半醉不醉,道:听说你还没吃饭,是在等我么?
苏暮谦瞧他喝多了,嘴上还在调戏他,有点恼怒。
刚要发怒,就看见沈阔手上刺伤的疤痕。
沈阔生性尊贵,手指长得很修长漂亮,那一道疤痕看着触目惊心。
距离他弄伤沈阔已经隔了好多日子。
沈阔是娇生惯养的少爷,从来没有被粗鲁对待过。苏暮谦一眼一眼看着那道疤痕,眉头锁的越来越死。
沈阔道:我陪你吃饭吧!
苏暮谦懒得跟醉汉一般见识,也不知被他怎么搅和的,还真带了几分饥饿的感觉。叫兰亭传膳,简单的吃了一口。
沈阔喝多了,有点想耍无赖。晚上留在这边睡。
苏暮谦道:你要是留下,我就离开。
沈阔一听,有几分委屈,只好道:别,那我走。
苏暮谦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发呆。
正想着,兰亭就搬进来几坛桃花酿道:这是今年的新酒,用桃花和蜂蜜酿造的。京城中的人都喜欢这种,虽有酒气但是不醉人。一坛难求。今年雨水多,忠顺王府那边才得了十坛。咱家世子爷弄来了三十坛,怀着孩子也能喝一点。
桃花酿没有烧酒有劲儿。却自带着桃花的甘甜和酒水的清冽,京城的文人对它也赞赏有加。甚至还给桃花酿写了不少好词。
如此盛名之下,风头一时无二。
也就他们世子爷出手阔绰。三十坛,怕苏小将军没的喝。
苏暮谦许久没喝酒了,自是有点馋的。道:真的能喝?
兰亭道:问过御医了,可以喝几杯。只要不是抱着坛子吨吨吨,影响不到胎儿。
兰亭向来是个有眼色的仆人,见他喜欢,立刻去拿了精致的琉璃盏。
桃花酿倒出来的颜色清淡透粉的,尤其是在晚上的烛光之下,在琉璃盏里晶莹透亮,看起来像一块琥珀。
桃花酿十分诱人。苏暮谦酒入了喉咙终于知道大家为什么对它推崇了。
入喉顺滑,有酒味又带着一种独特的甘甜,不愧是京城被文人墨客追求的好酒!
苏暮谦喝了几杯。
这个酒儿喝着清淡,但几杯下去,也有些淡淡的醉意。让人很舒服,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
第二天早起,头完全不疼。甚至连身上也都是桃花酿的香味,倒比特意用熏香熏过的衣服更好闻。
苏小将军穿戴好了,沈阔就从外头进来了。仿佛昨儿的事儿一点不记得,道:今儿咱们一块吃吧,昨儿我得了一块鲜鹿腿,叫厨子去烘烤一夜,把里头的汁水烤出。烘出脆皮,蘸着干料吃,很香的!
烤鹿腿至少要两个师父弄上一夜。
比生肉放在炭火上干烤要好吃。不光是腿肉外头有酥皮,连里头的纹理也一丝丝的,可以用刀划一些,当个小零嘴吃。
苏暮谦道:你还怪会吃的!
沈阔有些骄傲道:那是,在京城别的不敢说,对吃上,我也算是追求的。
来之前沈阔就吩咐了楚燕去安排,没一会儿就开始上菜了。主菜就是这个果木烘鹿腿,周围安排的是清粥,配了有糖膏和小咸菜。想吃甜口咸口的可以自己调。
恋耽美